中国水产频道报道,据日本共同社消息,统计结果显示,去年11月至今年4月,在日本国内捕获的日本鳗鳗苗中有45.45%涉嫌偷捕等违法交易。日本鳗是日本环境省指定的濒危物种,专家呼吁加强资源管理。
由于日本鳗的捕获量骤减,日本从2014年起与中国、台湾及韩国达成协议,将投放养殖池的鳗苗数量限制在每年最多21.7吨。此外还规定在日本国内捕捞鳗苗必须获得都道府县知事的许可。
据日本水产厅称,去年11月至今年4月的入池量全国为19.5吨。同期从香港进口的鳗苗为4.1吨,按此计算有15.4吨在日本国内捕获。
但是日本共同社向发出养殖用鳗苗捕捞许可的24个都府县确认后发现,捕获量合计仅为8.4吨,与上述数字相差达7吨。
同样的数字差异在2014——2015年为9.6吨、2015——2016年为5.9吨。日本中央大学生态保护学副教授海部健三指出,这些很可能是捕捞者申报数量少于实际数量的“瞒报”,或是未获许可的“偷捕”。
此外还有分析指出,香港不开展鳗鱼捕捞,有可能是从禁止出口鳗苗的台湾走私到香港后再出口到日本。
海部健三表示,“若对瞒报和偷捕置之不理,就无法掌握准确的资源量,使持续性利用变得困难。”呼吁有必要建立可追溯鳗苗产地的生产流通履历制度。
日本水产厅虽然承认问题的存在,但认为“偷捕的鳗苗最终也被投入养殖池并报告了数量,资源管理方面没有问题”,对于建立上述制度持否定态度。
日本东京大学生态学副教授吉田丈人认为“瞒报和偷捕问题不仅关乎资源管理,还可能导致社会对整个鳗鱼行业失去信任。应该积极采取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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