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媒报道,关于6月发生的日本原子能研究开发机构“大洗研究开发中心”(位于茨城县大洗町)作业人员遭体内核辐射事故,原子能规制委员会本月2日召开例会,暂行评估为按事故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分为8个等级(第0级至第7级)的“国际核事件分级表”(INES)第2级(异常事态)。
据报道,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严厉地认定了作业人员吸入放射性物质钚的异常事态。此前国内发生的核事故与故障绝大部分为第0级,第1级以上极为罕见。
据悉,第2级和1991年关西电力公司美滨核电站2号机组(福井县)的蒸汽发生器细管断裂,导致日本的核电站首次出现应急堆芯冷却系统(ECCS)启动的事故相当。
此外,评估为第2级的事故还有1999年停运中的北陆电力公司志贺核电站1号机组(石川县)一度到达临界状态,但公司却隐瞒至2007年等。
大洗研究开发中心事故作业人员今后50年体内辐射量的推算结果显示,辐射最大的1人在100毫希以上,不到200毫希,罹患癌症的风险微升。规制委员会在会上认为,这一辐射量符合第2级标准,但称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委员长田中俊一表示,“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是企业的责任所在。机构应完善事故预防体系。”
据了解,福岛核事故、1986年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被评估为INES最严重的第7级,1999年东海村临界事故是第4级。
大洗的事故发生在今年6月6日上午。作业人员为检查而打开储存容器时,内部的塑料袋膨胀并破裂。放射性物质钚等飞散开来,5名作业人员遭到体内辐射。据分析,可能是塑料袋内受辐射影响产生了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