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食品伙伴网日韩团队就近期日本爆发的禽流感疫情相关信息进行了梳理供各界参考,主要内容如下:
1月10日,日本农业部 表示日本西部的香川县一家农场疑似爆发禽流感病毒。香川县赞岐市一个农场发现鸡舍内有55只鸡死亡,高致病性禽流感初步检查中呈阳性反应,为了进一步确认,需要进行最终检验。
1月11日,日本香川县 发布了最终检验结果,确认是H5N6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为本季日本全国首例家禽家畜确认禽流感,也是首次在日本四国地区发生。为此,日本香川县等方面已开始扑杀该养鸡场等处饲养的约9.2万只鸡。12日继续对该养鸡场和同一经营者及饲养员的附近养鸡场开展扑杀作业。扑杀始于11日夜间,计划在24小时后的12日深夜结束。
为了避免因香山县禽流感事件引起消费者的恐慌,日本各省厅纷纷发布了禽流感警示。
消费者厅 发布警示 :
现阶段食用市面上流通的鸡蛋和鸡肉,不会感染禽流感病毒,请消费者不要被无根据的谣言所迷惑,根据正确信息冷静对待。
其依据如下:
1)禽流感病毒入侵人体和家禽体内时结合不同的受体。
2)禽流感病毒不耐酸,被胃酸灭活,所以人不会直接感染禽流感病毒。
3)在日本发现高致病性禽流感时,对感染家禽及该农场的其他家禽全部采取屠宰处理等防疫措施,因此市面上不会流通感染禽流感鸡肉。
除了上述提示外,食品安全委员会 还提示 :
日本日常食用的蛋类都经过清洗、消毒等卫生处理;日本日常食用禽肉在屠宰场都要进行生体检验,因此没有感染禽肉在市面上流通的可能。
厚生劳动省 发布警示:
禽流感是人体被禽类具有感染性的甲型禽流感病毒感染所造成。大部分感染患者都有接触过感染家禽、感染家禽的排泄物、死体、脏器的经历。目前日本还没有发现感染患者。
日本感染法中将甲型H5N1、H7N9禽流感指定为2类感染症;其他亚型禽流感分类为4类感染症。
到访禽流感发生地时注意不要随意接近养殖场、屠宰场、活鸡销售市场。接触病鸡、死鸡以及鸡的粪便飞扬的场所时注意不要吸入粉尘。外出回来后用肥皂洗手等,注意日常的预防感染措施。
农林水产省发布警示:
禽流感相关最新情况:
(1)在日本香川县内养鸡场所发现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感染家禽,经过动物卫生研究部门(国内研究开发法人农业、食品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机构动物卫生研究部门:日本唯一的动物卫生研究机构)的基因分析判定为高致病性基因排列。
(2)根据《高致病性禽流感及低致病性禽流感相关特定家禽传染病防疫指南》,农林水产省判定该家禽感染了高致病性禽流感。
(3)经过动物卫生研究部门的检查该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判定为H5N6型。
(4)目前日本还没有食用家禽肉及蛋类感染禽流感病毒的事例。
(5)现场采访有可能造成禽流感的蔓延,也可能侵害农家的隐私,希望各媒体严禁谨慎。
(6)将继续迅速提供正确信息,因此生产者及消费者不要被无根据的谣言所迷惑。
独立行政法人国民生活中心发布警示:
入冬以来日本首次发现了禽流感,全日本消费生活情报网络系统(PIO-NET)中禽流感相关咨询内容包括目前食用禽肉及蛋类是否被感染问题等。
禽流感是感染禽流感病毒所造成,禽流感病毒入侵人体时所结合的受体与鸡的受体是相异的。而且禽流感病毒不耐酸,可被胃酸灭活。在日本发生禽流感时,为了防止感染禽类在市面上流通,采取家禽防疫措施的同时在流通的各阶段都进行杀菌、消毒等卫生管理。因此在市面上流通的食用禽肉,蛋类不会造成人类感染。不要被不正确的信息所迷惑,根据正确信息要冷静对应。
1月12日,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宣布:暂停从日本进口禽肉及禽类产品(包括禽蛋),以保障本港公众健康。
关于此次禽流感疫情相关进展情况,伙伴网还会继续密切关注,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原文链接:http://www.caa.go.jp/policies/policy/consumer_safety/caution/caution_012/
http://www.fsc.go.jp/sonota/tori/tori_infl_ah7n9.html
http://www.mhlw.go.jp/stf/seisakunitsuite/bunya/0000144461.html
http://www.maff.go.jp/j/press/syouan/douei/180112.html
http://www.kokusen.go.jp/soudan_now/url_hpai.html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部日韩信息组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qxn@foodmate.net。日韩信息组致力于监控分析日本、韩国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为食品企业提供支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