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国家安全保障会议2月27日召开“四大臣会议”,决定最快于4月向在埃及西奈半岛对以色列和埃及两军展开停战监视活动的“多国部队观察员团”派遣两名陆上自卫队干部。这是新安保法实施后首次适用行动,备受日本国内外关注。
新安保法实施后首次海外派兵
根据报道,此次日本自卫队派遣的目的地是位于西奈半岛南部沙姆沙伊赫的“多国部队观察员团”司令部。今年2月上旬,日本政府派出首相助理薗浦健太郎牵头的由外务省、防卫省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考察团,赴西奈半岛当地确认安全状况,初步判断该地区满足新安保法中的《联合国维和行动合作法》所规定的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5项原则。虽然此次行动主体不是联合国,而是多国部队观察员团,但两者较为类似,于是日本国家安全保障会议决定实施派遣。
这两名陆上自卫队干部抵达西奈半岛后,将在司令部担任联络协调员。根据资料, “多国部队观察员团”由美国、英国、意大利等12个国家、约1200名军人组成,是专门监视两国军队活动情况和停战的任务组织。中东战争以后,该组织根据埃及和以色列于1979年签订的和平条约,于1982年开始在西奈半岛开展活动,执行两国停战监视任务。
这是日本新安保法案落地实施首次向海外派遣自卫队人员。2015年3月,日本政府通过一系列法案,其中涉及海外派兵的主要有两个,《联合国维和行动合作法》和《国际和平支援法案》。前者虽然是此次海外派兵的主要依据,但后者更为重要,其实质是“自卫队海外派遣永久法”。根据这一法律,日本可随时根据需要向海外派兵并向其他国家军队提供支援。
2016年11月,日本政府内阁会议向派往南苏丹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陆上自卫队赋予“驰援护卫”新任务。所谓“驰援护卫”,指在海外参与维和行动的自卫队可携带武器营救遭袭的联合国职员或平民,包括持枪和在必要时进行警告射击,这实际上就是赋予海外自卫队开枪权。
此外,日本国家安全保障会议还赋予海外自卫队另一项新任务——“宿营地共同防卫”,即在宿营地可与他国军队共同应对武装团伙袭击。这实际上是拥有防御开枪权。
人数虽少却另有深意
此次海外派兵,虽人数上只有两名干部,且在司令部机关岗位就职,但对于日本来说具有重大象征和现实意义。自2017年5月日本从南苏丹联合国维和行动撤回陆上自卫队设施部队后,参与该维和行动的只剩下数名司令部工作人员。日本希望借助此次参加“多国部队观察员团”的国际行动,向国内外展示日本基于新安保法拥有向海外派兵的权利。从长远看,中东地区长期是日本政府的主要援助地,其战略目标早已从单纯的经济领域转向追求政治、经济、软实力以及安全利益的兼顾平衡,通过此次行动,或可探索实现日本在中东地区军事存在的可能性。
自1988年日本向“伊朗-伊拉克停战观察团”派遣了1名文职人员开始,日本多届自民党政府接续运作,逐步突破向海外派兵的限制。总体看,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日本的海外派兵正从“有限参与”向“全面介入”发展。在国内,日本政府逐步理顺海外派兵涉及的法律法规,持续向国民宣传普及日本自卫队参与国际维和行动的必要性,减少来自内部的阻力。在国外,日本政府想方设法增加自卫队在多国联演、国际维和行动中的出镜率,如赴印度洋参演、参与打击亚丁湾海盗、在非洲吉布提建立军事基地等。这种小步快跑加“打擦边球”的操作思路,将“一大步”分解为“多小步”,大大降低了日本国内外对海外派兵的敏感度和阻力,其最终目标便是让自卫队走出国门成为常态,让自卫队拥有完全的军队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