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民法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在不停的进行着修改,然而本就非常完善的房产买卖和租赁的相关法令,也在随之而不断的发生变化。下面東寧君就为您带来,即将在2020年4月实施的日本新民法中,对于房产交易和合同内容的相关变动,有意购买日本房产的购房者们,一定要仔细的观看。
1. 租赁房产的时候,恢复原状需变成义务化的行为
之前,日本国土交通省关于恢复原状的纠纷与方针中对这方面的行为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然而这次修改的民法621条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租客因为故意或者过失而造成房屋损害的情况,租客必须将其恢复原状。
更改后的这条法律就变得明确许多。但是,因为房屋年龄而导致的部分设施老化和磨损的恢复,并没有规定为租客应尽的义务。
2. 保证人的范围
之前在日本租房,有一点是硬性规定,就是租客必须需要寻找保证人才能合法的租赁房屋,而此次修改的新民法,对于保证人的规定进行了一定的细化。过往,在租赁出现问题的时候,比如房租拖欠,房屋损坏等情况发生之后,保证人基本上都是要负100%的保证责任的。但新民法规定,如果保证人不是法人的话,保证人将必须登记一定数量的“极度额”,来表明最大的保证额度。
也就是说,如果租客涉及到的纠纷问题总金额为200万日元,但保证人的“极度额”为100万日元,那么保证人最多只需要支付100万日元。
3. 租客修缮权利项目的增加
在以前,租客是不允许对房屋内的设备进行修缮的,必须要经过房东的许可。在新民法中,如果租住时发生设备故障,在像房东提出修理需求无果的情况下,租客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对损坏的设施进行修缮。
上述对于新民法中房屋租赁的三项改动着实让日本的租房市场更加完善。打算在日本买房,进行房产投资的购房者们,在购房之前也有必要对于这些信息有一个充分的了解。
日本买房租房在日本新民法当中的最新规定就为您介绍到这里了,希望您能够对日本买房租房更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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