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奚慧颖 通讯员 关悦)3月27日,记者从广州海关获悉,根据海关总署日前发布的2019年第48号公告,由于日本财务省自2019年4月1日起不再给予中国输日货物普惠制关税优惠。4月1日起,海关不再对输日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及相关日本进料加工证书,企业如有需要,可申请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2018年,广州海关对日本签发7992份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签证金额人民币12.2亿元,按平均3%的关税优惠幅度计,可为企业在日本节省关税约人民币3657万元。2019年1-2月,广州海关签发997份,货值人民币1.6亿元,可为企业在日本节省关税约人民币474万元。
日本取消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后,广东出口日本的主要商品如塑料制品、家具、钢铁制品、玩具、皮革制品等将受到一定影响,削弱了在日本市场的竞争力。
广州海关提醒广大出口企业,一方面要加强与日本进口商的沟通,展开政策宣传,以免4月1日后因无法提供普惠制证书引起纠纷。另一方面,应密切关注我国与日本等国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议和中日韩自贸区谈判进展情况,及时享受自贸区政策带来的红利。
据介绍,普惠制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包括一些初级产品)的一种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待遇。中国于1979年底开始作为受惠国享受普惠制待遇,40年来共有40个国家先后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
日本自1971年8月1日实施普惠制制度,1980年4月1日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出口产品竞争力的提升,以及中国与各国签署自贸区协定的不断增多,发达国家陆续取消对华普惠制待遇。今年4月1日起,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仅剩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克兰、挪威等5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