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8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一名旅客因走私60只日本地龟抵港,违反香港《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条例》),早前被判罪名成立,5月7日被判处监禁12个月。
香港海关检获的其中一只日本地龟。图片来源: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
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发言人表示,一名43岁男旅客从日本东京出发,于2018年10月26日抵达香港。海关人员在其行李内发现60只日本地龟。
渔护署跟进调查后,检控该名男子非法进口《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公约》)附录II列明物种。
他于2019年5月3日在区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法院以21个月为量刑起点,因被告认罪及考虑其家庭状况而扣减刑期后,5月7日被判即时监禁12个月。
日本地龟属《公约》附录II列明物种,于香港受《条例》规管。《条例》的罚则已于2018年5月1日修订并较以往大幅度提升。任何人如非按照《条例》的规定而进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0万港元及监禁10年,有关物品也会被充公。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