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起日本,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樱花、寿司、富士山”,没错,无论谁去到日本旅游,这3个项目都是必须要做的,但如今很多人都不知道,这象征着日本的富士山,其实根本不归日本国家所有,而是私人财产,政府每年都要向它的主人交纳天价租金,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富士山(ふじさん),位于本州岛中南部,东距东京约80千米,山底周长125千米,占地面积约为1200平方千米,高度为3775.63米,是日本当之无愧的第一高峰。它的形成最早可以追溯到10000年前,当年火山熔岩冲破了第3纪地层,后来又喷发了多次,这些火山喷发物层层堆积,便有了如今的富士山。
由于富士山高3775米,所以山顶的积雪终年不化,远远望去,山巅白雪皑皑,与下面黑色的山体形成鲜明对比,如同一把悬空倒挂的扇子,十分夺目,日本人美其名曰“玉扇”,并把它认为是“圣山”,是日本民族的象征,千百年来无数日本人来到富士山顶礼膜拜,文人雅士更是争相为其讴歌。
日本著名诗人北原白秋为了能每天欣赏富士山的美景,甚至特意搬到了富士山附近,可惜的是他后来得了白内障,再也看不到富士山了,他为富士山写下了这样一首诗——“跳舞的那个姑娘你,只有你,在昏暗中光彩熠熠。”完全把富士山当成了自己的恋人。
根据统计,每年来攀登富士山的人数超过30万,注意,富士山每年只开放2个月。由此可见,人们对这座山的喜爱程度。但是这座享誉全球的富士山,却并不是日本政府的所有物,为了发展旅游业,日本政府不得不租下它,那么富士山到底是谁的私人财产呢?
据说,富士山最早是属于德川家康的,在他去世前,把富士山送给了浅间神社。后来日本搞明治维新,开始全面推行“土地国有化”,他们立马把眼光放在了富士山上,认为富士山是国有财产,浅间神社当然不服,一直与日本政府抗争,直到二战结束,日本政府才松了口,把富士山的“一部分”土地还给了浅间神社,但山顶部分坚决不松口。
浅间神社一怒之下把日本政府告上法庭,结果日本最高法院还真判定政府输了,让他们赶紧把富士山其他部分也还给浅间神社,结果日本政府沉默不回应,从1974年拖到了2004年,才给出了最后的方案——富士山海拔3360米以上的土地,归浅间神社所有;其余土地,归日本政府所有。
上文中提到,平均每年有大约30万人登上富士山,其中不乏有爬到3360米以上的人,按理说浅间神社是可以收取这些人费用的,但好在他们并没有这样干。而日本政府为了继续发展富士山的旅游业,便得一直向浅间神社交纳租金。
各位读者朋友们去过富士山吗?你们听说过这段历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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