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东京7月6日电(李沐航)综合《朝日新闻》等日媒的报道,6月28日,日本千叶县八街市发生一起酒驾交通事故,导致就读于市立朝阳小学1至3年级的5名小学生死伤。其中,有2名男学生死亡、1名女学生昏迷、2名男学生重伤。
据悉,60岁的肇事司机梅沢洋经酒精测试属于醉酒驾驶,因此6月30日被警方逮捕并移交检察院。
肇事司机梅沢洋。(图片来源:《朝日新闻》网站)
据报道,事发的当日下午,肇事司机梅沢洋前往东京都内某工地搬运器材后驾驶卡车返回千叶县八街市,途中在便利店购买了白酒。通过该便利店监控以及梅沢洋的陈述证实,梅沢洋在购买白酒后,返回车内并将所购白酒全部喝完。而事发当日以前,梅沢洋也有多次在工作中前往便利店买酒的行为。千叶县警方目前正在对梅沢洋是否有日常饮酒驾驶行为进行调查。
根据日本《危险驾驶致死伤罪》条例,因受酒精或药物影响不能正常驾驶车辆而导致事故致人员死亡的情况下,肇事司机将被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过失驾驶导致人员死亡,将被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千叶县警方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日本TBS电视台视频截图)
据千叶县警方介绍,在事故发生后,梅沢洋向警方说明:“驾驶过程中,为躲避突然出现的学生,快速将方向盘向左转并撞到了电线杆。”但通过现场附近的监控发现,学生不属于突然出现在卡车前以及梅沢洋也并未做出紧急避让。根据现场记录显示,肇事车辆是缓慢向左转向并撞向电线杆。同时,经过警方在现场勘察,路面并未发现车辆有明显的制动痕迹。
日本民众前往事故地点悼念死者。(图片来源:《朝日新闻》网站)
前东京高级检察厅检察官高井康行律师对该案件表示,如果对肇事司机以《危险驾驶致死伤罪》定罪,必须证明肇事司机因受酒精或药物影响不能正常驾驶车辆。所以,是否能对其定罪,需要通过3点提供有力证据:1.肇事司机饮酒量以及醉酒程度;2.从饮酒后开始至事故现场肇事司机的驾驶状态;3.肇事司机从饮酒至事故发生所经过的时间。高井康行认为,检察官是否可以此罪名起诉、法院是否认同以此罪名起诉,均取决于上述3点的证据是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