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东京7月7日电(李沐航)据NHK电视台报道,东京地方法院日前针对2021年1月至3月第2次实施紧急状态期间未按政府要求缩短营业时间的4家餐饮店,分别判处25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5万元)的罚款。东京都政府表示,此次处罚是以《新型流感等对策特别措施法》(简称“特别措施法”)修正案为基础做出的判定,为日本首例。
修改后的《特别措施法》规定,在“紧急状态”发布前新设“防止蔓延等重点措施”阶段(简称“重点措施”阶段),各都道府县知事可发出“缩短营业时间”等命令,在一定范围内也可进入设施进行检查。若不遵守知事发出的命令,实施紧急状态期间将被处以3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在“重点措施”阶段将被处以20万日元以下罚款。若拒绝入内检查,将被处以20万日元以下罚款。
据报道,东京都根据《特别措施法》修正案的第45条,对今年1月至3月实施紧急状态期间未按要求缩短营业时间的32家餐饮店发出整改的行政命令。之后,针对其中4家仍未遵守命令的餐饮店,由东京地方法院发出了需缴纳罚款的通知。报道称,截至7月6日,法院已对上述4家餐饮店分别处以25万日元的罚款。
据报道,针对如何判定是否处以罚款的相关程序,东京法院未对外公开。东京都政府也未公布被处罚的4家餐饮店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