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于水资源的管理可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国土交通省负责水资源管理、城市下水道及污水处理厂建设;环境省负责水土环境保护;农林水产省负责农业的灌溉与排水;经济产业省负责工业用水;厚生劳动省负责居民生活用水。国家级的大河由国土交通省直接负责管理,小河则由各地的都、道、府、县及其下辖的市、町、村来管理。
记者在参观日本“水的科学馆”时了解到,早在100多年前,日本政府就模仿欧美国家的法律制度,制定、公布和实施了保护水资源的法律,这些法律也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二战后,日本逐渐进入经济高速增长期,为防止工业废水、废物侵害河流水道,日本政府迅速出台相关法律来治理水污染。目前,《河川法》是日本水资源保护和整治的水法体系标准。
对于河流湖泊的水质保护,不管是生活用水还是工业用水,日本政府都从法律上做了严格而明确的规定。厚生劳动省管理“上水道”,监督向居民提供干净的自来水,国土交通省和各级地方行政单位管理“下水道”。大河大川由国土交通省直接负责管理,其流经地区的都、道、府、县最多负担保护和整治费用的50%。生活废水统一由污水处理厂负责净化,国家出部分资金帮助兴建污水处理厂,居民水费中也包含一部分治理污水的费用。工业污水必须达到一定的净化标准后才能排放,各级行政单位在厂区设立污水处理厂,确保清洁无害的水排入河川。据国土交通省负责河流水质工作的冢本先生介绍,雨水冲刷城市生活区之后,流经城市河道被污染的危险性加大。所以,包括东京在内的一些城市,正在对大城市雨水进行净化试验,以减小酸雨和城市污染对河流的危害。
国土交通省河川局的松本先生告诉记者,日本对已经被污染的河流的治理主要有3种办法:一是清理河床的污泥和垃圾;二是从干净的河流调来清水注入被污染的河流,以稀释河流污染;三是将治污重点放在河道的上游和支流,避免重复治理。另外,日本还在河边湖畔种上芦苇等植物,吸收水中有机物,起到净化河流湖泊环境的作用。
东京是日本最大的城市。据东京都水道局山口先生介绍,20世纪70年代,日本政府和东京都政府分别颁布了保护地下水的法律,所以目前供应东京饮用水的水源主要是河水,地下水仅占0.2%。日本保护水源生态最主要的办法就是种树。多摩川上游的水库有效蓄水量为1.854亿立方米,水库周围的水源防护林就有21628公顷。防护林有利于保养水分、防止水土流失和净化雨水。东京水道局每个月都要对河流水质进行化验检查,发现超标立即调查处理,以确保水质的稳定。
日本各级地方政府都有专管河流湖泊的部门,办事处的门口经常摆放着提倡节水、保护河川的宣传手册。在政府提供一定经费支持的条件下,市民团体也经常组织民众了解防止河水污染的各种办法、参观各种有关水资源保护的场馆,以培养人们良好的用水和节水习惯。
《人民日报》 (2005年08月01日 第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