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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留学生学费 日本九州一教育组织原理事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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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消息:2月15日,日本福冈县警方正式逮捕了九州地区日本教育设施协同组合原代表理事岩崎隆次郎(74岁)。2005年3月,岩崎隆次郎在没得到理事会承认的情况下,非法挪用就学生寄存在该组合的资金,用于岩崎本人经营的日本语学校和企业,挪用金额约达6.45亿日元,其中约有2.75亿日元不能回收。
据日本《中文导报》报道,九州地区日本教育设施协同组合成立于1995年。福冈县和大分县的8所语言学校先后加入了组合。欲在该组合语言学校上学的就学生入学前除了要交付学费外,为了证明学生家庭有经济能力,学生还要一次交付84万日元的生活费,入学后,学校每个月返还学生7万日元。
早在1999年初,《中文导报》就开始对该组合所提倡的“九州模式”进行了采访、报道,并明确认为这是一种不可取的“苦肉计”,这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学生构成了巨大的经济压力。
当时,这家组合在接受《中文导报》记者采访时说:“由于入管方面对就学生,特别是中国就学生的审查非常严格,采取这种方式,可以向入管清楚提示学生在日学习和生活的资金来源,比较容易取得签证。”他们还说:推出就学生“先交钱、后入学”管理方式后,就学生人数从1995年的61人增加到1998年的202人。岩崎也向本报表示:在竞争时代,只能采取这种做法,至于招收在经济上处于劣势的学生,那是今后的课题。
《中文导报》在当时的报道中指出:据说这种“九州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退学—回国”这样的恶性循环,在就学期间可以减少非法滞在现象,同时也确保了日本语学校方面经营的安定,对就学者和经营者都有一定好处。但是对于亚洲发展中国家的学生来说,预先交纳如此昂贵费用,无疑是一个沉重负担。
这种“九州模式”暴露出了弊端。2005年2月,就读于福冈日本语中心的34名中国就学生,对福冈县和大分县等多所日本语学校组成的“九州岛地区日本语教育设施协同组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寄存在该组合的约2356万日元生活费和学费。岩崎非法挪用就学生寄存款的事实终于暴露。岩崎从1999年3月到2004年10月的约5年间,擅自将学生预托资金投到一家自己任董事长的投资公司。他通过这个公司,给自己经营的日语学校、数家民间企业等持续贷款、投资。如向岩崎自己经营的日语学校投资2亿7400万日元,向另外的投资公司支付预付金约1亿7800万日元,付给岩崎本人的“暂付金”约2360万日元等。挪用金额总额约达6亿4500万日元。
事发后,该组合虽把岩崎撤职,但其中约有2.75亿日元已无法收回。该协同组合由金鹰国际外语学院、日本文化外语学院、福冈YMCA日本语科、FILA日本语学校、飞鸟日本美容文化专门学校、久留米学院日本语学科6所学校组成。从2004年12月开始,这6所学校里约400名外国人就学生的预托金由各学校垫付。该组合也在2006年3月破产。
因此,该组合的破产财产管理者正式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岩崎隆次郎返还约2.75亿日元的损失,福冈地方法院判决,岩崎要全额返还挪用损失金额。
据了解,岩崎隆次郎曾任NHK播音员、福冈县劳动组合评议会事务局局长。退社后,设立了福冈日本语中心企业组合。(记者 孙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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