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薇薇未婚生子,日籍男子山本牵涉其中,因拒绝承担抚养义务,七个月大的男婴小山由其母亲代理,将山本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承担抚养费。2月20日下午,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公开审理了此案,小山的要求被驳回。
男子:
孩子不一定是我的,得验DNA才知道。
已经给过18万了,抚养费已足够。
女子:
生育孩子的五年抚养费没给。
五年后可去日本留学。
法院:
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男子为孩子生父。
[被告]
两次开庭,两种解释
与第一次开庭一样,2月20日下午山本并没有出庭,而是委托律师代表他按时到达法院。在第一次开庭时山本的代理律师称,山本先生要求对孩子做DNA鉴定,并承诺如果孩子是他的,他就负起相应的责任。
这次开庭,山本的代理律师提出了新的说法,称山本先生目前一个月仅有4000元人民币的收入,即使小山是他的孩子,也无力承担小山及其母亲的高消费生活;此外,由于没有证据证明小山的父亲就是山本先生,因此主张驳回小山的诉讼请求。
[原告]
为留学未婚生子
薇薇抱着小山第二次参加了开庭。薇薇称,山本先生今年快60岁了,已经结婚但却至今没有子女。2004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山本,很快山本就被年轻貌美的她吸引,并想让她给自己生个孩子。
薇薇称,山本曾向她承诺,孩子生下来之后先由她照顾五年,在此期间由他支付收入补偿,五年之后就送她到日本留学。为了留学,薇薇刻苦学习并多次流产,后来好不容易怀孕后,薇薇决定先放弃学习,安全生下这个孩子。
[法院] 证据不足驳回起诉
2007年5月孩子生下来以后,山本一次性给了薇薇120万日元和10万元人民币,总计约18万元人民币,以补偿薇薇独立抚养孩子期间,5年不能工作的收入损失,但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却并未做约定。山本要求对孩子进行亲子鉴定后,薇薇称她受到了莫大的侮辱,但为了孩子她仍表示同意。另外,由于小山出生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她已经花了5万多元,目前医生告诉她,要想彻底将孩子的病治愈,还得需要二十多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山本与小山之间存在亲子关系,并以证据不足为由,当庭宣判驳回了小山的起诉。薇薇当庭表示上诉。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称,我国的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侵害和歧视。此案中,如果鉴定结果证明小山是山本的孩子,那么作为小山的生父,山本就应当承担起相应的抚养义务。(文中薇薇、山本、小山三人均为化名)A1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