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新能源的开发及节能技术的应用方面,遵循法律先行的原则,同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划。在为新能源及节能技术的开发提供政策法规方面保障的同时,日本对整个社会的节能发展制定了明确的目标,对新能源及节能技术的利用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
1974年日本出台了“阳光计划”。该计划的核心内容是太阳能的开发利用,同时包括地热能开发、煤炭液化和气化技术开发、风力发电、大型风电机研制、海洋能源开发等。
1993年,日本将“新能源技术开发计划”、“节能技术开发计划”和“环境保护技术开发计划”合并成“新阳光计划”。“新阳光计划”的主要研究课题大致可分为7大领域,可再生能源技术是其中之一。可再生能源技术研究包括太阳能、风能、温差发电、生物能和地热的利用技术研究等。
2003年4月,日本开始实施《电力设施利用新能源特别措施法》,也称RPS法令。该法令对电力销售业者每年必须利用的新能源发电量、具体配额提出了明确要求。政府利用专门的电子账户对电力经营企业使用新能源的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对于未达标的企业,经济产业省大臣有权处以1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该法令中所说的发电新能源包括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地热发电、水力发电(仅限于输出功率1000千瓦以下的水路式水力发电)、生物能发电以及其他代替石油发电的能源。
2004年6月,日本通产省公布了“新能源产业化构想”,目标是到2030年,把太阳能和风能发电等新能源技术扶植成商业产值达3万亿日元的支柱性产业之一,将日本对石油的依赖程度从目前的约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0%降低到40%,而新能源比重将不断提高。
日本经济产业省于2007年提出一项计划,在2007年之后的5年内投入2090亿日元,用于发展清洁汽车技术,以减少燃料消耗,同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日本太阳能光伏发电量、太阳电池产量多年来一直位居世界前列,同时在风能发电领域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日本权威专家预计到2010年,日本的风力发电能力将达300万千瓦。
日本新能源战略的主要特点在于:一是30年来坚持实施新能源战略,确保在战略上未雨绸缪。二是实施新能源战略后,日本政府确定了激励导向、政策导向、价格导向等一系列措施,在战术层面确保新能源战略付诸实施。日本新能源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各项新能源均呈现倍增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