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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大力推广新能源代替石油等进口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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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
日本政府在新能源开发过程中始终发挥着主导作用。首先是由政府牵头相关机构制定新能源技术开发计划,并不断调整确定各个时期的重点领域的技术开发研究项目。
在上世纪第一次石油危机后的1974年,日本通商产业省工业技术院(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的前身)就开始启动“阳光计划”,把太阳能、地热、煤炭、氢能源等4个领域作为石油替代能源的重点进行开发研究。1980年,日本又成立新能源综合开发机构(现新能源及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把煤炭液化技术、大规模深部地热开发的勘探及开采技术、太阳能发电等方面的技术作为重点推动开发的项目。1981年,启动“月光计划”,重点推动燃料电池的开发研究。
1993年,日本又把阳光、月光计划进行整合出台“新阳光计划”,把原来各自独立推进的有关新能源、节能和地球环境3个领域的技术开发进行综合性推进,2001年把新阳光计划的研究开发主题项目化,并征求产业界、学术界的意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严格的评估,以此来推动新能源的开发推广。
其次是政府定期发布“长期能源供需预测报告”,向社会提供有关将来能源供需构成信息。长期能源供需预测报告的作用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向国民提供能源供求趋势和国家政策走向信息;二是对国家政策进行检查和评估;三是对能源供应结构进行定量分析预测。
日本政府的这些做法使企业和技术研发部门能及时明确国家的政策走向并积极与政府合作开发与政策取向一致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同时也使国民及时了解国家的能源形势和政策走向,约束和规范自身的能源消费行为。
财政支援
实施财政支援和优惠税制是日本政府推动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又一重要手段。凡属于国家推动的新技术研发和提倡推广的项目,相关企业和研究机构以及使用单位都能得到国家的财政补助金。
补助范围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处于开发、试验阶段的技术项目给予资金补助,补助对象为太阳能发电技术开发、风力发电技术开发、水力发电和地热利用技术、氢能源利用技术等几大项;二是新能源新技术推广方面的援助,即对率先使用新能源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助、对开展新能源推广的单位予以补助。
近年来,日本对新能源开发、试验、推广普及的预算投入逐年增加,从2001年开始突破1000亿日元之后,每年均维持在1500亿日元左右,2007财年增加到约2100亿日元。2008财年仅对有关太阳能开发方面的财政支出就有7项之多,金额高达486.76亿日元之多、风力发电方面的项目有5项金额为128.97亿日元、生物能方面的项目有4项金额为212.57亿日元;对新能源普及推广方面的项目更高达数十项财政支援力度更大。两项合计大大超过了2007财年水平。
补助范围主要分两个方面,一是对处于开发、试验阶段的技术项目给予资金补助,补助对象太阳能发电技术开发、风力发电技术开发、水力发电和地热利用技术、氢能源利用技术等。
二是新能源新技术推广方面的援助,即对率先使用新能源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助、对开展新能源推广的单位予以补助。2008财年日本对新能源普及推广方面的项目更高达数十项财政支援力度更大。两项合计大大超过了2007财年水平。
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不仅使日本研究机构和企业能及时跟踪全球新能源技术的最新动态,以太阳能发电为例,在过去的10年间太阳能发电成本下降了1/3,截至2007年末太阳能发电累计192万千瓦时,居全球第二,全球太阳能电池约1/4由日本企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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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录入:suyang 责任编辑:su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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