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子张某留学日本期间认识了大她33岁的日本男子,不久后回渝登记结婚,不料婚后只过了一月,男子便回到日本,两人再无联系。今日,经过3年多有名无实的婚姻后,张某请求九龙坡法院判决离婚。
2006年,29岁的张某在日本认识了62岁的日本男子中某,两人一见倾心,很快坠入爱河。同年7月,张某带中某回渝登记结婚。但因两人年龄差异大,生活背景和习惯不同,双方了解不深,两人经常为生活习惯、待人接物的礼仪及人生观、价值观和生理需求产生矛盾。因此在共同生活一月后,中某便回到日本,后两人只打过几次电话便再无联系。
九龙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虽系自由恋爱,自愿登记结婚,但由于恋爱期间短,婚前缺乏了解,共同生活的时间短,且文化背景的差异,双方未建立夫妻感情,而被告回国后再无来往,相互不尽夫妻义务,其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因此支持原告请求,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