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华投资的发展轨迹
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始于1979年。1979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法》获全国人大通过,中国的开放进程加快。1980年2月,第一家中日合资企业“福州外贸中心合资旅馆”获批准成立,标志着二战结束35年后日本企业重返中国投资。
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经历了3次高峰期,现处于回落期。截至2009年10月底,日本对华投资实际到位金额689.9亿美元。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第一个高潮是20世纪80年代初中期对经济特区的投资;第二个高潮出现于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投资波及整个沿海一带;第三个高潮出现在2000年以后,其背景是中国加入WTO、申奥成功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
第一次高潮投资规模很小,第二次高潮投资规模增大,速度加快。前两次投资高潮期间,在经营方式上基本处于以中日合资企业为主的“合资时代”。在投资类型上,日本企业利用中国的廉价劳动力等资源,开始在中国各地建立以生产企业为主的出口加工型基地。
第三次高峰的投资规模进一步增大,2005年实际到位金额到历史最高水平的65.3亿美元。这一期间,不仅是投资额剧增,而且更重要的是经营方式和投资类型上发生重大变化。从经营方式上看,从“合资时代”转变为以设立日本独资企业为主导并且开始建立投资公司(地区性统括公司)的“企业集团经营时代”。从投资类型上看,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日本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开始向生产以外的研究开发、国内销售、售后服务等全方位方向发展,即“市场获得型投资”。
中日在生产领域分工合作进展也非常迅速,这种进展不仅体现于数量上的变化,也体现于质量上的变化。80年代以加工贸易为主,90年代开始向电器、电子和机械行业发展,进入新世纪以来又扩展到信息通信产业和汽车产业。统计显示,在华日资企业大部分都获得了丰厚的投资回报,有力地支持了日本经济的复苏和增长,也对中国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互利双赢是日本对华投资的基础,30多年来的日本的对华投资对中方的积极影响可以归纳为:缓解了资金不足;促进了技术水平提升;促进培养了经营管理人才和创造就业机会;促进了中国外贸增长。对日方的积极影响可归纳为:保持并提升了日本企业国际产业竞争力;对华投资使日本企业获得丰厚利润;促进了日本对华贸易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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