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发生后,核电站附近及周边地区受到了严重影响。各地方政府纷纷向东京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东电”)提出巨额赔偿要求。近日,东电为应对损害赔偿要求,再次向日本核能损害赔偿支援机构(以下简称“核能赔偿机构”)追加申请6662亿日元(约合407亿元人民币)援助资金。这已是东电第4次向该机构申请援助资金,用于灾害赔偿。
据《日本经济新闻》消息,近日,东电宣布,已向核能赔偿机构提出追加申请援助资金6662亿日元。因赔偿避难者土地和房屋的金额超出设想,东电已第4次向该机构提出追加援助申请。并且,根据核能损害赔偿法,日本政府已向东电提供1200亿日元(约合73亿元人民币)损害补偿金。与这一款项合计,日本政府向东电提供的赔偿金将累计将达到3兆9093亿日元(约合2387亿元人民币)。
东电这一申请经过经济产业大臣等批准后,将于6月正式确定。东电通过核能赔偿机构可申请的援助范围是5兆日元(约合3000亿元人民币)。如果此次申请通过,东电将获得范围内的3兆7893亿日元。余下仅1兆多日元。今后,东电正式展开除污和田地赔偿后,可能面临赔偿金额不足的局面。
赔偿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核电站周围地区正在持续推进避难指示区域重编工作,预计将需要一定的赔偿金。这部分赔偿金大概约3700亿日元(约合226亿人民币),除此之外,还有负面舆论影响赔偿对象范围扩大的增额部分,东电合计追加申请6662亿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