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东京6月25日电 日本《读卖新闻》23日在其网站了发布了一条关于巳故网民与其在互联网上留下的电子数据的文章。
文章中写到,与朋友互发的邮件,博客和社交网站上的文章、图片、视频……我们每天都发出的大量电子数据。这些数据在互联网上的电脑服务器中储存并逐渐增加。但是,在我们死后这些数据将被如何处理呢?一个实际情况就是,信息技术(IT)服务的运营公司基本都不会想到用户已死亡,于是逝者的“电子遗产”在不经意之间继续存留在了网上,因此要求继承网上信息的死者家属和运营公司之间出现矛盾的事例也时有发生。
逝去的管理人
“是选择住院,还是选择在自己的家中度过余生?”5年前,一位匿名男子在其博客“斗病博客”中写下了这句话,而在之后的5年时间里,该博客从未有过任何更新。
这个博客很有可能因为其管理人的离世而被搁置。但在投稿栏中,却充斥着超过100条非相关者留下的下流留言
“最强的打工,偷着乐吧”“月收入超过200万日元!”在这个博客上,出现了不少不良网站的网址,如果读者不小心点击了网址,就面临着感染电脑病毒的危险。由于能够删除博客内容的博主已经不在了,这些危险链接就一直出现在页面上,博客也一直处于无法关闭的状态。
像“斗病博客”这样的主页并不少见。一些主页上甚至还出现了中伤逝者的留言。IT运营公司正在采取措施处理这个问题,只要死者家属提供能够证明主页管理人已经死亡的文件,就能够进行关闭博客的手续。
但是,有很多的博客是在家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开设的。因此,目前面临的现状就是只要遗族没有提出申请,公司就无法了解博主是否死亡。
能否继承?
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死者亲属向运营公司提出要求,希望公司提供主页管理人一般并不公开的邮件、社交网站记录和数据保存服务中的文章和图片。这些要求中除了有“了解曾经关照过逝者的人们的联络方式”“是否留下能够作为回忆的照片”之外,还有“希望知道孩子自杀的理由”之类的愿望。
虽然一些运营公司提供通过重置密码使账户可以继续使用的服务,但是更多的公司却并不回应死者家属的这种需求。雅虎表示“这违反了《电气通信事业法》中的‘ 通信秘密 ’这条条款”。MIXI也称“(网上内容)有可能不希望让家人知道”。
Nifty则将个人账户看做是用户本人的个人专属权,并解释称账户和生活保障的领取权一样,并不是属于像财产那样能够继承的对象。(马潇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