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日本修改法律 允许私生子和嫡出子享有相同权利
据日本NHK网站12月5日报道,日本修改民法条例,有关父母未婚所生子女,即私生子是否与父母结婚所生子女拥有相同遗产继承权,参议会总会一致通过该修改条例。
原有民法条例规定,未婚父母所生子女,即私生子只可得到结婚父母所生子女继承遗产的一半金额,日本最高法院于今年9月初步判断,此民法规定违反了宪法中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相关条例。
对此,政府向国会提出修改民法相关规定的申请,让私生子同普通子女一样可继承相同份额遗产的修正案,本月5日凌晨,该法案在参议院会议上全票通过。
虽然民法修正案还没有正式成立,但是日本最高法院认为民法违反宪法规定,因此在9月5日以后,其实相关判决早已按照民法违反宪法相关规定进行判决了。
围绕民法修改,自民党内有人表示如此做将会破坏传统的家族制度,应慎重考虑。但是民法修正案的成立也标示着私生子同嫡出子一样将享受同等法律保护。
另一方面,在参议院总会议上,日本政府还向民主党、大家党、共产党、社民党等提出新的修正案申请,希望在子女出生时取消填写是否为嫡出子的记录要求,但是经过投票,赞成票为117票,反对票为118票,仅以一票之差被否决。
还可再进一步
关于民法修正案的成立,法院认为私生子应该同嫡出子享有同样法律保护,因此在9月5日以后法院就开始以相同继承权保护私生子的合法权益了。一位来自和歌山县40岁的女性就是在9月5日之后接受的法院审理,因此她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但是她表示:“要是能够再往前走一步就好了,我希望能够让孩子们从小就能有相同的价值观,虽然说在法律上他们拥有相同的继承权利,但是总是感觉有些不同。”
在参议院会议上进行旁听的中田千鹤子也是私生子,她表示:“对于出生的孩子来说,我们不应该为家长的行为负责,此修正案终于通过了,现在心情十分特别。有关继承差别,我一直感觉自己只有二分之一的价值,但是此修正案通过以后,我感觉到了一种认同感。若没有法律的规定,人们是不会消除对私生子的偏见的,这仅仅是我们迈出的第一步。”
作为私生子的母亲且为消除其与嫡出子的差别而投身于运动行列的田中女士表示:“至今为止,国家还会根据儿童出生申请中填写到的是否为嫡出子一栏来判断是否有继承权的差异,但是随着修正案的成立,该填写项也变得没有用处。虽然会议上仅以1票之差没有通过修改户籍法的提案,但是我希望国家能够在不久的将来重新考虑此问题。”(赵佳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