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综述:日本多管齐下推动大众创业
新华网东京11月2日专电综述:日本多管齐下推动大众创业
新华社记者乐绍延 许缘
日本是发达经济体中民众创业热情和意愿比较低的国家,每年新创办企业比例在发达经济体中排名一直比较靠后。因此,提高民众创业意愿,打破沉闷的创业氛围,激活日本经济,成为日本政府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日本政府一直在积极采取各种激励措施,多管齐下鼓励民众展开创业活动。
在法律制度层面,日本政府修改了《商法》,大幅降低了企业注册门槛。正常情况下,在日本注册设立股份公司至少需要1000万日元(约120日元合1美元)的资本金,设立个体企业至少需要300万日元的注册资金。为了鼓励普通民众创业,修改后的《商法》允许设立资本金只有1日元的公司。当然,根据规定,1日元公司成立后必须逐步增加注册资本,在5年之内达到法定的资本金要求。
对失业人员自己创办企业、自谋出路,日本政府还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只要失业人员提出创业申请,政府有关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事业助成金,并为他们创业提供无担保、无抵押融资。
另外,日本政府对在特殊行业创业给予特殊优惠政策扶持,包括老年人及病人护理、婴幼儿保育、家居装修、人才派遣等社会急需的领域。如果在这些领域创办企业,创业者将得到一笔无偿的事业助成金。一般人员在上述领域创办服务性企业,并在公司设立后一年之内雇佣3名失业人员,将得到最高500万日元的无偿资助。
对于大学毕业生创业,日本政府还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目前,日本企业的法人税实际税率高达35%左右,是世界上法人税相当高的国家。日本大学生在毕业后自行创业,将获得减免税负的优惠待遇。
同时,为了鼓励民众创业热情,日本部分地方政府决定给新创办的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日本九州的经济重镇福冈市市长高岛表示,根据国家经济战略特区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将给予在创业特区内设立的新办企业特殊税收优惠政策,在盈利后的5年之内,将企业法人税税率降至15%。
创办新企业最需要的是资金和技术,为了帮助民众解决创办新企业缺乏资金问题,日本政策金融公库、中小企业基础整备机构等金融机构可提供低息或者无息的资金支持。只要能够确认新创办企业拥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创办资金,且经营项目经过有关方面评估并认可,就可以获得不足部分资金的长期低息贷款,年利率在1.5%以下,贷款期限可达7至10年。
此外,日本政府还修订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对新创办企业实施政府采购予以扶持,并设定了数值目标。该法规定,在政府和公共部门的采购总额中,至少要有5%的商品从创办5年至10年以内的创业型企业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