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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安妇受害者起诉日本要求损失赔偿 韩法院接受

【环球网综合报道】据韩国纽西斯通讯社12月31日报道,就韩国慰安妇受害者向日本政府要求损害赔偿调停申请一事,首尔中央地方法院30日下午判决“不再调解”。该事件将被移交至民事合议部,这意味着将进行正式审判。


法院相关人士解释说,判定事件性质不适合调解时,会做出“不再调解的决定”。


在正式审判中,预计韩日两国政府28日达成的协议的法律性质将会首先成为争论焦点。该协议中包含“确认这一问题将最终、不可逆转地得以解决”的表述。这与之前被用于拒绝慰安妇受害者受害者损失赔偿要求的1965年韩日请求权协定第2条表述相似。若此次协议对慰安妇受害者个人的请求权有影响,这可能会成为损失赔偿请求的障碍。


韩国政府的立场是受害者个人的损失赔偿请求权利的内容并非协商对象。即此次协议与受害者运用法律提起诉讼完全是两码事。从调解事件起就代替慰安妇受害者进行辩解的律师说,“这不过是并非诉讼当事人的韩国政府在没有询问慰安妇受害者意见的情况下进行的协议而已,不会影响奶奶们行使民事权利”。


住在京畿道光州市的慰安妇受害者休养中心的李玉善(音)老人等12名受害者2013年8月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递交了以日本政府为对象的民事调解申请,要求给予每人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5万元)损失赔偿。法院在2015年6月和7月进行了两次调整期,向日本政府发送了出席通知书,但日本政府将这些文件全部返退回,理由是“韩国法院的权限影响不到日本政府”。(实习编译:张家敏 审稿:李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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