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外强化质量监管一瞥(国际视野)质量是一件产品、一个品牌、一家企业乃至一国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
美国 强调严格责任和惩罚性损害赔偿
经过百年来不断的建章立制,美国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产品质量检测控制体系。1972年,美国通过了《消费品安全法》,并成立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颁布消费品安全标准,对产品进行安全监测,监督召回不合格产品。各州县也有类似消费者事务局等机构,监督商家是否遵守法律,是否出售不合格产品、提供不合法服务等。
除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美国还有十几个部门主管的多家政府检验监督机构,比如卫生与公众服务部主管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部主管的食品安全检验局、农业销售局、环境保护署,商务部主管的国家标准局、海洋大气管理局,交通部主管的联邦航空管理局、联邦铁路局、国家公路效能安全管理局等,这些机构分别对各自主管的领域进行监管。
此外,美国还有大大小小的民间检验认证管理机构。这些管理机构多数按照消费者或者厂家的要求进行专业的检验检疫,具有独立性和公信力,也受到客户信赖,可谓官方产品质量管理机构的补充。
美国政府层面不对消费产品进行大规模抽检,但对于消费者的投诉,一般会立即进行严格调查,出现两次投诉,则被列入重点监管范围。美国将产品责任的性质确定为侵权的民事责任,强调严格责任和惩罚性损害赔偿。法律规定,如果消费者因产品缺陷引发人身或财产损失,不管经销商有没有责任,都应承担赔偿,并且赔偿数额巨大。
美国监管体系注重事后检验检测,而不进行大规模抽检,这有利于节省成本与人力,但一旦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能带来无法弥补的严重后果。此外,政出多门导致不同部门职责交叉,容易出现监管体系复杂而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近来出现的弗林特饮用水超标事件就暴露了美国在饮用水安全上的监管漏洞。
2014年密歇根州弗林特市切换使用本地水源之后,一直有居民投诉自来水色泽不佳、口感有异味,密歇根州政府和美国环保署数次对弗林特自来水样本进行检测,发现自来水铅超标问题,但都未予重视。直到弗林特市赫尔利儿童医院的儿科医生莫娜·汉娜—艾迪莎研究发现,该院发现数十起婴幼儿血铅超标事件,且时间同该市开始使用弗林特河水的时间一致,弗林特自来水污染事件才受到舆论关注。2016年1月,美国环保署地方主管苏姗·赫德曼因没有及时向公众发布自来水铅超标信息递交辞呈,但铅超标的恶果已经种下。弗林特市政府委员会成员凯利·尼尔森向本报记者透露,该市至少数百名儿童血铅超标。近期一项调查显示,对美国饮用水质量有信心的美国民众还不到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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