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日本政府消息人士7月31日告诉共同社,将向韩方确认,为韩国“慰安妇”受害者提供的10亿日元(约合6500万元人民币)资金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赔偿金。
依据2015年12月日韩政府有关解决“慰安妇”问题的协议,双方商定由韩方发起成立“慰安妇”受害者援助基金会,日方将向该基金会提供10亿日元。这一名为“和解、治愈”的基金会已于7月28日在首尔成立。该基金会成立当天即遭遇一些韩国民间团体示威抗议,要求日本政府对“慰安妇”正式道歉并进行赔偿。
但在日本政府看来,根据双方1965年签署的规定相互放弃索赔权的协定,这笔10亿日元的资金不能被视为赔偿金,否则会给人造成日本承认在“慰安妇”问题上负有法律责任的印象。日方预计将在8月举行的日韩局长级外交官员会议上申明这一立场。尚不清楚韩方能否就此与日方达成共识。
另据韩联社1日报道,韩国政府表示将承担基金会每月330万韩元(2万元人民币)的运营费用,把全部10亿日元用于资助“慰安妇”受害者。已有批评人士指出,基金会全部费用都应由日方承担。(海洋 新华社微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