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创新体制,日本诺奖井喷的培养皿)
沈阳
10月3日,日本东京工业大学名誉教授大隅良典因“发现细胞自噬机制”独享2016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殊荣。至此,21世纪获得诺贝尔自然科学奖的日本科学家(含日裔)上升到17位。
日本“井喷式”获得诺奖的背后,政府介入科研创新体制的历程值得关注。
1947年,日本颁布《教育基本法》,高等大学空前发展,科研氛围自由,科研经费趋于稳定。上世纪60年代,日本成功推行“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落实“力争将国民收入的2%用于科研”。1965年和1973年,朝永振一郎和江崎玲于奈先后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1981年,福井谦一获化学奖,利根川进获生理学或医学奖。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日美工业竞争加剧,许多公司纷纷强化科研体制,提升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水平。日本开始形成一个以企业为主,政府、大学研究机构为辅的科技发展体制,即“产官学合作体制”,大企业得以集聚了日本最优秀的科研人才。
日本诺贝尔奖获得者的两大群体性格特征由此形成:得奖者普遍集中在自然科学领域;多位科学家的成果来自企业而非研究所和大学。2014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中村修二的主要成果,产生于为日亚化学工业公司工作期间;获得2002年化学奖的田中耕一,只是京都岛津制作所的普通技术员。
凡是硬币皆有两面。此后,日本高校科研过分受制于大企业,企业任意剥夺科研人才技术创新成果的弊端开始出现。2014年获得诺奖后,在记者招待会上,中村修二就曾严厉批评日本教育科研文化体制,更以其不知名而坐冷板凳时的个人遭遇为例,批评企业对科研成果的强取豪夺。
大隅良典获奖后亦在多个场合指出,因贪图富裕所带来的安逸生活,眼下的日本年轻人远离科研,更乐意“宅”在家而不愿出国留学。大学行政的法人化又迫使教师不得不由基础研究转向应用研究,第三次教育改革遭遇多重困境,影响日本后续科研发展。
实际上,日本政府早已充分意识到了上述问题的严重性。1995年,日本国会通过《科学技术基本法》,明确“科学技术创造立国”为基本国策。1996年,日本内阁依据上述法律制定了五年一度的《科学技术基本计划》,大力重视基础科学研究。2000年颁布的《大学技术转移法》《产业竞争力强化法》,则从法律上保障了高校科研力量。经过2001年国立科研机构改革和2004年国立大学改革,大学和国立科研机构人员已经从公务员中独立出来,财务和资产处置都更灵活。
倡导“安倍经济学”的安倍政府更是重视科研立国。为了迎接第四次工业革命,2013年6月,安倍政府制定了《科学技术创新综合战略》,提出“智能化、系统化、全球化”目标,并设立了许多涉及科技领域的领导机构,还承诺要向太空、物理和干细胞研究拨款数千亿日元。这一战略分别在2014年和2015年升级为《科学技术创新综合战略2014》和《科学技术创新综合战略2015》,在3个跨领域技术和科研资金改革、借助物联网和大数据库培育新产业等方面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从企业主导的“产官学合作体制”转向政府主导的国家创新体制,有助于日本科技创新的可持续发展。日本人所称的“在21世纪的头50年里培养30个诺贝尔奖获得者”,看似狂妄,实则诚恳。
(作者系时代周报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