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日本经产省考虑新投入国费以负担福岛核事故处理费
30日获悉,日本经济产业省考虑新投入国家经费以负担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的去污费用。除费用翻番至5万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045亿元)左右外,加上东电股价低迷,经产省认为以出售政府持股所获收益支付费用的现行计划将无法应对。另外针对高辐射量的返家困难区域的去污,将借为重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名义投入国费。
政府2012年通过原子能损害赔偿支援机构(现为原子能损害赔偿和反应堆报废等支援机构)向东电注资1万亿日元。原计划通过实施东电经营改革使股价上升后出售所持股份,用于支付预计达2.5万亿日元的去污费用。
不过,除费用或将因对象区域扩大等翻倍外,以30日股价计算的东电股票总市值仅为约7000亿日元,以售股收益全额负担费用变得困难。
政府已设定了9万亿日元的“交付国债”额度,暂时代为偿付受灾者和环境省等向东电索求的赔偿和去污费用。今后将考虑扩大国债额度和投入国费的具体方案。
自民党8月汇总建议,要求政府与基建一起作为公共事业实施返家困难区域的去污。政府也将提出相同的方针。
在经产省就事故处理费用进行的估算中,去污和过渡性贮藏设施的费用从原来的3.6万亿日元增至6.4万亿日元。反应堆报废费用为8.2万亿日元,赔偿费用为8万亿日元,总额预计将达22.6万亿日元。经产省正在考虑转嫁至电费等,增加国民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