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东京1月26日电 据日本时事通信社报道,日本德岛县警方在2016年的案件搜查中没收了一部手机,该手机中保存着被害人的脸部照片。县警在详细分析照片后发现,被害人的瞳孔里映入了犯罪嫌疑人拍照时的身影。因此,该照片成为了重要物证,被送往德岛地方检察厅作为判案证据。
据德岛县警方称,逮捕男性嫌疑人后,没收了他的手机并进行了调查,发现该手机里保存着被害人的面部照片。一名搜查员发现被害人的瞳孔中映有人影,便提交鉴定科鉴定。
该科照片鉴定员使用电脑解析软件,延伸并补足了照片中瞳孔的部分。瞳孔中人的脸虽被手机遮挡无法看清,但是衣服、发型及脸部轮廓却看得清清楚楚,因此鉴定认为,该人影为嫌疑人正拿着手机拍照的样子。
搜查人员惊讶地表示:“虽然做了很长时间的警察,却从未见到过这样的证据。”鉴定科的照片鉴定员通常独自一人,主要负责监控器解析等。(编译:付贞子 审稿:陈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