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2月22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关于外国人技能实习制度重新修改,近日,日本政府确定导入评价制度,为了优待优良的接收企业、团体。
据日本媒体报道,该制度设定外国人技能实习生接收单位的指导体制和有无违反法令等6项评价项目,满分为120分。作为满足一定基准的优惠,日本政府将允许接收单位的外国技能实习生实习期从最长3年延至5年。最早将在2017年9月实施。
在6项评价基准当中,作为支柱的是技能检定的合格率。例如,规定各职种进行的技能检定,2-3级的实用技术合格率达到80%以上为40分,70%以上为30分,60%以上为20分,未满60%为0分。未满50%为负40分。并且,规定在待遇方面项目上,给予实习生的基本工资超出最低工资15%,加5分。
日本政府通过此举区分使外国实习生残酷劳动的性质恶劣的企业,也致力于消除恶劣企业。规定在出现失踪者的情况下,为负50分。除此以外,还有咨询、支援体制;和地域社会的交流;接收单位的指导员的讲习听讲项目。(兰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