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媒报道,允许日本自卫队所持二手防卫装备免费或低价转让给他国的修改后的《自卫队法》等本月26日在该国参院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正式成为法律。日本政府考虑主要转让给东盟(ASEAN)各国。
据报道,日本《财政法》就国有财产规定,“不得在不设合理价格的情况下实施转让或出借。”为此,日本《自卫队法》中设置特别条款,允许不需要的二手装备进行转让等。
东盟中也存在被认为因财政问题而很难从其他国家采购防卫装备的国家。日本政府准备通过此次修改法律,将目前出借给向菲律宾海军的海上自卫队教练机“TC-90”无偿转让给对方。
安倍政府2014年4月在内阁会议上决定了“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作为旨在防卫装备共同开发和扩大出口的新出口规则。之后一直在推进加强向他国提供武器的态势,包括2015年10月成立了防卫装备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