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外汇网9月29日讯, 执政将近5年,日本首相安倍晋三28日第二次宣布解散国会众议院,提前选举。频繁解散众议院可谓日本一道独特的政治风景,但近几次莫名其妙的解散也让日本国内开始反思:不加限制的首相解散权,对日本政治来说真是一件好事吗?
日本宪法中有关解散众议院的规定来自第69条和第7条。其中,第69条规定,如果内阁不信任案在众议院获得通过,需解散众议院重新选举。据《朝日新闻》统计,在战后的23次解散中,只有4次缘于内阁不信任案,而其余19次,都根据第7条开展。
宪法第7条规定的其实是天皇的职责。第7条写道,在内阁的建议和承认下,为了国民福祉,天皇可以颁布法令、召集国会、解散众议院等等。这被解读为内阁实际掌握解散权,由于首相具有对阁僚的任命权,因而解散众议院就成为首相一人的“专权”。
1952年,吉田茂内阁首次依据宪法第7条解散众议院时,在野党高层曾就此提出违宪诉讼。但日本最高法院在1960年以解散众议院是“高度具有政治性的国家行为”为由,既没有判其违宪,也没有判其合乎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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