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方要求,有关方面着手对出具证书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依据商检法实施条例中所规定的复验程序,宜昌局在省局的指导和帮助下,特意聘请省局化矿处处长刘中南为专家组组长、高级工程师刘定发和钢材科科长邓富强为专家组成员的复验专家小组,具体承担这批钢板的复验和证书的复核工作。专家们慎重筛选决定,把所取样坯送往中国进出口商品质量认证委员会认定的武钢集团质检中心CCIBLAC实验室进行检测。
正当专家小组在武汉准备展开工作之机,不料“留守”的日方代表川岛诚一郎、渡边太郎二人按总部的“旨意”,向专家小组提出了一个个非份要求:首先一定要由他们在武汉选实验室,遭到中方拒绝后,又提出希望参加实验全过程,从样坯加工和试样检测都能够在场。
对日方这一“鬼把戏”,几位专家心知肚明,复验室能受日方左右?这是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更是国际贸易中一个国家尊严和主权的体现。刘中南处长义正词严地指出:“我们的复验,是按照国际惯例和我国的法律依法进行的,本着科学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不会偏听偏信哪一方,也不会受任何一方的影响和支配。既然你们委托我们复验,我们有权利按规定选定实验室,并对结果负责。你们的这些要求,在国际贸易中无论哪国的公正鉴定机构也不会接受和答应的。”
2005年12月7日,三峡右岸电站吊装完成的一台机组蜗壳,与大坝引水管相连,蜗壳中间是座环固定导叶 图片来源见水印
一席话,说得日方代表尴尬至极,再不提其它“想法”了。……
7月4日,专家小组出具的复验报告,正式传真到宜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受其委托,根据国家局《进口商品复验办法》的规定,对三峡办出具的编号为420004100002808品质不合格证书,按照TGT-TGP/EM200001JP合同规定,我们对检验该批进口钢板所依据的标准、方法及检验程序进行了审查,认为整个检验符合合同要求。三峡办与日方共同抽取的12块复验样品,专家组依据合同规定的标准,制定了检验方案,并决定此次实验在武钢CCIBLAC实验室进行。专家组对整个实验过程进行了监督,实验程序符合标准规定,检测结果见CCIBLAC实验室报告。根据报告,专家组认为编号为420004100002808品质不合格证书的检验结果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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