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金融合作将不断深化
《蓝皮书》指出,随着中日两国经贸关系的不断深化,两国在全球及区域多边和双边框架下的金融合作前景广阔,在共同推动区域金融合作的同时,两国间直接合作也将得到继续深化。一是中日继续推进多边金融合作,有效发挥亚洲金融安全网功能。“10+3”框架下的CMIM是中日金融合作的主要平台,也是中日共同推进区域金融合作的重要成果。经过多次增资及机制扩展,CMIM成为亚洲金融合作中最重要的制度安排,是保证亚洲地区金融稳定唯一的、机制化的、多边性的金融救助机制,也是全球金融安全网的重要一环;二是强化中日金融合作机制,寻求共同利益最大化。中日之间的金融合作应从两国发展的根本利益出发,寻求并不断扩大共同利益契合点,实现互利共赢。要改变中日金融合作滞后的现实,首先应从战略机制着手,对接两国的经济发展目标,在宏观层面推动共同合作意愿的实现。
三是加强务实合作,拓宽中日金融合作模式。中日两国在金融领域的合作框架已基本构建完成,但其合作进程却停滞不前。在新时代背景下,中日金融合作应在务实的基础上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合作。
中日经贸合作水平提升须强化六大领域
《蓝皮书》强调,中日两国政府都在为改善投资环境做出努力,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将继续为两国深化在经贸、基础设施、装备制造、高科技、新能源、金融服务等领域的合作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双方应抓住新时期难得的契机,发挥各自优势,推动以下领域的合作向前发展。
第一,继续推进节能环保和新能源等务实合作。中国正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日本在节能环保、绿色循环经济和高科技等领域有着世界先进的技术和经验。中日在节能环保领域互补性强,未来合作前景广阔;第二,拓展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合作。2017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迈上80万亿元人民币的新台阶,各项民生事业加快发展,未来中国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五大幸福产业将快速发展。这为包括日本企业在内的外国企业带来了很多商机;第三,携手推进新兴产业合作和地方间的交流。加强在应对结构调整、智慧城市和新产业发展方面的合作。未来10-20年,中国的城镇化率将达到70%,每年将有超过1000万人进入城市。日本在智慧城市规划建设方面拥有卓越的经验,在高端制造、清洁能源、创意产业等领域优势明显;第四,推进智慧农业和现代物流合作。中日两国在农业投资、贸易、动植物检疫等领域的合作有广阔的空间,双方企业可探讨多种形式的合作,包括跨国经营、生物育种及农机装备、农产品加工等;第五,鼓励企业双向投资,携手开拓第三方市场。未来五年,中国将吸收6000亿美元的外来投资,对外投资总额将达到7500亿美元。中国将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和完善投资环境,欢迎日本企业扩大对华投资合作,同时也鼓励有能力的中国企业对日进行投资;第六,加强地区和多边经济领域的合作。中日分别作为世界第二和第三大经济体,对地区和全球经济增长具有重要影响。双方应加强在区域和多边经贸问题上的沟通与交流,共同推动二十国集团(G20)峰会经贸成果的落实,推动中日韩FTA和RCEP谈判尽早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