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日本政府正研讨对父母离异后只有其中一方持有亲权的“单独亲权”制度进行重新评估。并开始提出离异父母双方仍持有亲权的“共同亲权”制度。父母都要担负起教育孩子的责任,促进亲子之间的交流,以让孩子健康成长。
法务省关于重新改革亲权制度的民法修订,预计在2019年向法制审议会(法务相的咨询机构)咨询。
1896年(明治29年)制定的民法反映了家庭制的浓重色彩。也有人误解亲权是对孩子的支配权,与儿童虐待有密切关系。在2012年施行的民法修订中明确标注了亲权是“为了孩子的利益”而设立的,政府将从这个观点开始进一步着手修订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