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韩国首尔高等法院11日就原劳工以在二战中被动员,及在大阪的造船所等处被强制劳动为由,起诉日本日立造船公司要求赔偿一案的上诉审理作出判决,支持勒令该公司赔偿5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30万元)的一审判决结果,驳回了该公司的上诉。日立造船发表评论称“感到遗憾,将在联系日本政府的同时采取包括上诉在内的恰当应对”。
据报道,去年10月至11月,韩国最高法院就强制动员受害者提起的同类诉讼,作出3起勒令新日铁住金及三菱重工业进行赔偿的确定判决,在下级法院的审理中也陆续出现原告胜诉的判决。
据悉,这是最高法院宣判后日立造船首次接受判决。本月内还预定对起诉日本不二越公司一案的上诉审理作出裁决。
起诉新日铁住金一案中确定胜诉的原告团在该公司拒绝支付赔偿的情况下,着手扣押该公司在韩国国内的资产。日本政府提出强烈反对。
首尔高等法院沿袭此前最高法院的判决,认为原告的个人索赔权并未因1965年的《日韩请求权协定》而消失。关于原劳工等要求日企进行赔偿的起诉期限未作出明确判断。
关于追加起诉期限,下级法院审理的判断不一,有观点认为自去年10月最高法院宣判起最短6个月、最长3年,也有观点认为已不能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