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报道 记者 王欢】韩联社1月13日报道称,围绕韩国“二战”劳工诉讼案,日本政府要求韩国政府在30天之内对日方提出的根据1965年《日韩请求权协定》展开磋商一事作出答复。鉴于该协定中并没有规定像此次这样对举行外交磋商的要求设定答复期限,韩国政府计划慎重研究。
日本共同社1月15日报道称,日本政府9日要求举行政府间磋商。以往不曾进行过根据《请求权协定》的磋商,若实现将为首次。
韩联社称,韩国外交部内也出现反对意见,认为设定期限“是单方面的”。
围绕该诉讼,由于新日铁住金未展现出同意就赔偿举行磋商的姿态,因此原劳工的原告代理人2018年底申请扣押该公司在韩国的资产。韩国大邱地方法院浦项支部已决定批准此事。日本政府为避免损失,要求韩国政府举行磋商。
另一方面在韩国,被指前朴槿惠政府时期通过政治操控妨碍终审判决原劳工方胜诉一事仍在进行调查。总统文在寅本月10日表示有意关注调查情况,再判断如何应对。
《请求权协定》规定,作为解决围绕协定的解释出现争议的手段,可举行政府间磋商,但需要两国政府取得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