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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期限,日本要求韩国在8日前答复是否举行劳工诉讼案磋商

【环球网报道 记者 王欢】围绕韩国“二战”劳工诉讼案,日本政府向韩国政府提出希望根据《日韩请求权协定》展开磋商,且要求韩方的答复期限为2月8日。日本外务省相关人士称,这是由于期限为30天之内,从提出要求的1月9日的翌日开始算起。在日本媒体看来,关于可否同意磋商,韩方尚未明确是否会在期限前回复,今后僵持局面可能仍将持续。


共同社报道称,鉴于现状,日方认为8日“说到底是大致目标”(日本外务省干部语),即便韩方没有回复,也不会立即推进下一步措施,现阶段打算持续呼吁磋商。


下一步措施为根据协定举行“仲裁委员会”会议,但包括日韩政府间磋商在内,如果没有韩国同意则无法进行,这是背景。若均未获得韩国同意,日本政府也将诉诸国际法院(ICJ)纳入考虑范围。然而,如果未经韩方同意诉诸ICJ就无法审理。


日韩外交人士消息称,日方在要求磋商时提出书面文件,其中要求“30天以内”回复。据称,韩方还存在反对意见,认为期限的设定“是单方面的”。


(本文来自于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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