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高通官网宣布美国加州南区联邦地方法院的陪审团认定苹果公司的iPhone 7、7 Plus、8、8 Plus/X侵犯了高通两项专利,美国专利号为8,838,949和9,535,490。
美国专利号8,838,949的专利支持“快速启动(flashless booting)”使智能手机无需使用独立闪存(从而降低成本和硬件尺寸),在开启后能快速接入互联网。美国专利号9,535,490的专利通过在应用处理器与调制解调器之间扮演智能“交通警察”的角色,确保智能手机上的应用能够快速高效地上传和下载互联网数据。
此外,苹果公司的iPhone 8、8 Plus/X侵犯了高通专利,美国专利号为8,633,936。该项专利支持游戏的高性能表现和丰富视觉图形,同时延长智能手机的电池续航时间。这些专利均未实施在调制解调器处理器中,也并非是实施任何蜂窝通信技术标准所需的必要专利。
上述三项被侵权专利支持不同的智能手机主流功能,所覆盖的技术均由高通在圣迭戈发明。 法院判决苹果公司应为专利侵犯行为向高通支付自2017年7月6日提起诉讼起,至庭审结束期间的损害赔偿3100万美元。
高通公司执行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唐·罗森博格表示:“高通和其它公司发明的技术,使苹果公司得以快速进入市场并快速取得巨大成功,而此次诉讼所涉及的三项专利,是高通极具价值的十余万项专利中的几个。陪审团全票达成的判决,是我们在全球因苹果公司使用我们高价值的技术却拒绝支付费用而发起的诉讼过程中获得的最新胜利。”
在此之前,中国和德国法院裁定苹果侵犯了高通公司的非标准必要专利, 并对侵权设备发布了禁令。
2018年12月21日,德国慕尼黑法院裁定,苹果产品侵犯了高通拥有的一项专利。法院授予高通一项禁令,在德国禁止部分iPhone机型的销售。2019年1月3日,高通提供13.4亿欧元的担保债券,强制执行针对苹果iPhone在德国的永久禁令。
2018年12月11日,中国福州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了高通针对苹果公司四家中国子公司提出的两个临时禁令,要求他们立即停止针对高通两项专利,包括在中国进口、销售和许诺销售未经授权的产品的侵权行为。相关产品包括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和iPhone X。
苹果在2018年上市的新iPhone因为售价过高,再加上中国智能型手机市场竞争激烈,市场销量不佳。Gartner数据显示,2018年第四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微增0.1%,至4.084亿部。但苹果公司第四季度iPhone销量为6,450万部,同比下降11.8%,创下2016年第一季度以来最大单季百分比降幅。
如今,苹果在与高通的专利案中多次失败,恐使苹果iPhone销售再次受到冲击,甚至会牵连NAND Flash和DRAM市场需求也受到影响。
另外,高通在日本长达九年的禁令终于撤销了。这是日本自2012年以来首次撤销禁令。
2009年,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JFTC)针对高通在日本的许可业务发布了禁止令,高通随即发起诉讼。
之后的九年,历经繁复的质证程序,以及多达37场独立的听证会,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最终推翻了其针对高通和日本制造商之间的交叉许可协议的初步调查结果,并认定其发布的禁止令所涉的高通交叉许可条款和不主张协议条款,并未违反日本反垄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