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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国标成为本土厂商救命草 日企难收专利费

作者:未知  来源:人民网   更新:2004-8-5 6:53:00  点击:  切换到繁體中文

 

为防重蹈DVD覆辙,一部数码相机国家标准即将面世。

  据悉,在原有中国数码照相机行业标准(JB/T10362-2002)基础之上,历时两年三易其稿的数码照相机国家标准有望于今年10月份出台。

  这一标准由全国照相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际代号SAC/TC107)发起,联想、惠普等国内外多家著名照相机生产制造企业参与共同制定,并已于今年5月份在深圳通过审查。

  此前,日本贸易振兴会北京中心知识产权室室长日高贤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日本企业对于中国数码相机专利问题的关注已趋于白热化。这是继DVD专利费风波后,中国企业再一次面临来自知识产权对产业的威胁。

  日系厂商专利费难收?

  日系厂商在数码相机专利费问题上姿态很高。

  索尼中国相关高级主管表示,有关中国数码照相机国家标准的细节内容,索尼现在也不甚了解,现阶段只是在与索尼工厂和东京总部的电子邮件沟通中探讨过此事,具体应对细节还要由东京总部与工厂来主导。索尼一直以来都是严格遵守国家各项市场规范与标准的,索尼在上海和无锡的工厂也完全有能力在最短时间里制造出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索尼中国数码影像科的相关高级主管言辞十分谨慎,首先都对数码照相机国家标准表示了希望其尽早出台的意愿,另外也都明确表示索尼并无任何征收专利费的计划。“中国的数码相机市场正处于快速的发展期,政府出台相关国家标准来规范市场是索尼乐于看到的,而针对还没有完全培育成熟的市场征收高额专利费,显然不利于国内巨大市场的培育,此时谈征收专利费用有点不合时宜。”

  该人士还进一步指出,现阶段索尼无论是在国内市场还是国际市场,其主要竞争对手还是佳能、奥林巴斯、尼康这样的企业,也就是说技术专利部分在日系厂商之间也同样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各厂商相当一段时间内不可能为了国内数码相机厂商所占有的那部分可怜份额而彼此联手。既然不能形成一个紧密专利联盟的话,日系厂商也就无从着手征收专利费。

  同时,国内的相关法律环境还不完善,国产数码相机厂商的产品多集中在中低端,涉及的大部分技术都是在国际上已经公开的,这些技术无法在中国获得法律保护,而日系厂商所掌握的高端产品专利技术在国内的申请工作也才是刚刚起步而已。

  另外,在国产数码相机的生产环节中,其CCD、镜头、DSP影像处理器等关键零组件均需要向日本厂商进口,在主要配件的购买过程中国内厂商已经支付了1%-2%的专利费用,而如果国内厂商采用OEM/ODM的方式与台湾地区企业贴牌合作生产的话,那本土企业承担的风险无疑会更小。

  奥林巴斯中国一位主管产品销售的内部人士则向记者透露,“由于有‘DVD专利事件’的前车之鉴,国内企业和政府主管部门加紧制定数码相机国家标准是很好理解的。政府相关部门要把专利问题彻底解决,只有将国内外厂商绑在一起,制定出一个各方共同遵守的标准。不过如此进行下去的困难也很明显,一方面是国内厂商之间的利益协调问题,到现在为止只有联想一家出面而不见TCL、方正、紫光等其他主力厂商就说明一些问题;另一方面国外一线数码相机厂商虽然没有明确抵制,但是态度并不积极。毕竟国家标准中会有要求国外主导厂商开放一部分技术专利授权的内容,遭遇一定阻力是必然的。”

  60亿元大市场

  数码照相机国家标准的出台已经成为了本土厂商的救命草。

  近年来,国内数码相机市场呈现井喷式发展。据IDC的最新统计,2004年国内数码相机出货量将达到240万台左右,销售额将接近60亿元,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数码相机消费市场。

  而据索尼中国内部人士提供给记者的来自GFK国际调查公司的数据显示,索尼数码相机2004年第二季度在国内21个主要城市的市场占有率已经接近了30%,另外佳能的市场占有率大约有20%左右,奥林巴斯的市场份额大约在10%,剩余的50%份额还要被包括日本、欧美、国内在内的几十家厂商来分割。现阶段在技术和产品上均处于劣势的国产数码相机厂商几乎连可怜的1%-3%的市场份额都已经守不住了。

  这样的客观市场环境急需一部相关国家标准来对企业行为进行规范。因此,2002年底开始制定的中国数码照相机系列国家标准(项目编号20021022~20021026-T-604),得以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照相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及多家国内外厂商的共同积极推动下,仅用一年多时间就迅速成型。

  2002年11月发布征求意见一稿,2003年4月针对所征求意见和标准中的技术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后发出征求意见二稿,2003年9月应日本照相机影像机器工业会(CIPA)要求,就数码照相机国家标准的制定目的、原则和方式与日本照相机影像机器工业会进行沟通,事后日方组织了8家著名数码照相机生产企业对中国数码照相机国家标准提出看法与意见。

  2003年11月,在广泛吸取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全国照相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照国家标准规范管理的要求,经投票表决通过了数码照相机国家标准送审稿(即第三稿),并报送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据知情人士介绍,迄今为止国内只有一部1999年起草制定、2002年12月1日经国家经贸委颁布实施的中国数码照相机行业标准(JB/T10362-2002)。而此次上报的数码照相机国家标准报批稿(最终稿),是在原有行业标准基础上进行深入研讨,并广泛征求各方专家和国内外数码相机制造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完善成型的。

  据该人士透露,新标准内容涵盖“适用范围”、“引用文件”、“名词术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和“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储存”7部分,并着重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等内容上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国内外数码相机产品提出了准确且科学的评定标准。

  伴随着数码照相机国家标准的即将出台,坊间有一种论调是部分不达标的小品牌会随着标准的出台而被清理。而业内资深人士指出,事实上,这样的小品牌早已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强大的日本厂商洗刷殆尽,现在所勉强存留的也只有联想、TCL、方正、紫光这样的本土强势厂商。数码相机国标的出台,与其说是清理质量不达标的小品牌,倒不如说是为本土数码相机厂商争取一个难得的喘息机会。

  惠普成“国标”制定者?

  日前,联想集团和惠普中国公司相关部门分别承认,两家公司均参与了中国数码照相机国家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但同时两方也都以国家标准尚未出台为由拒绝透露参与制定的标准细节。

  记者从联想零售产品事业部内部人士处获得的消息是,该部门质量总监王会文全程参与了此次数码照相机国家标准的起草和制定。而今年7月份,惠普在国内推出第一款数码相机后不久,便明确表示已积极参与中国数码照相机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主要参与制定通过数码照片直联打印的技术标准。

  佳能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市场负责人则针对惠普参与数码照相机国家标准一事,向记者透露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惠普依托自身数码打印技术优势,通过数码照片直联打印的技术标准来连带推动数码相机业务是可以理解的。一方面国家标准的制定通过惠普参与的形式在技术和市场层面都获得了更有力的国际厂商支持,而另一方面惠普也完全可以借助这次政策制定的契机为自有品牌数码相机以及整体数字影像解决方案的推广铺平道路、制造优势。

  另外,佳能这位资深人士也对惠普主导参与制定数码照相机国家标准的数码相机到打印机直联打印标准传言表示了自己的疑惑。因为早在2002年,索尼、佳能、奥林巴斯、富士、爱普生、惠普这数码影像行业的六大巨头就着手制定了不同品牌数码相机和打印机之间能够直接联机打印的统一方案,当时暂定为DPS。2003年3月,新方案正式产生,并由日本“相机和影像产品协会”(CIPA)负责实施,最后定名为PictBridge标准,意为“数码照片的桥梁”。PictBridge标准发展到今日,新推出的消费型数码相机已经全部支持这一标准,而且也有越来越多的打印机对其提供支持,现在的PictBridge已经完全从一个协会标准上升为被全行业所接受的标准。在这样的技术与市场背景下,惠普参与制定数码照相机国家标准就更加耐人寻味,究竟在新的国家标准中数码影像直联打印的标准会出现怎样的变化,还要国家标准正式出台后才可明了。(郑 迪)

    21世纪经济报道    2004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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