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获得信息称,深圳市朗科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在8月13日起诉索尼电子(无锡)有限公司,在诉讼请求中,朗科公司要求索尼公司立即停止其对朗科公司在闪存盘方面的一项核心专利的侵权行为,同时索赔人民币1000万元。
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朗科公司早在8月13日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但这一消息此前一直未得到证实,直到9月2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索尼电子(无锡)有限公司的相关财务账册进行了证据保全。据了解,10月28日,深圳市中院将针对本案第一次开庭审理。
计算机世界在诉状发现,此次朗科起诉索尼所“侵犯”其的专利权,与2002年9月起诉华旗公司时为同一专利一模一样,都是“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 99 1 17225.6)的专利。
计算机世界按留在工商局的注册电话试图与索尼电子(无锡)有限公司取得联系,但接电话的确是一位技术部门的工作人员,这位人士表示该厂“主要生产电池,从未生产闪存盘”。该公司的网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7日,在其产品目录中,主要是光碟产品、半导体器件和锂电池,并未出现“闪存盘”或“U盘”的字样。
同时,计算机世界还注意到,在朗科公司发起的这次诉诉中,索尼并不是第一被告。深圳市中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显示,第一被告为深圳市深升资讯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世界与其取得了联系,一位姓赵的销售人士称,此事应属于“上层事件”,他并不知情,详情需要节后正常上班后才能获得。
一位以诉讼还在审理过程中不方便透露姓名的著名专利律师称,以前发生的知识产权诉讼,多数是国际公司起诉中国公司,而这次朗科公司起诉索尼,则算得上第一起由中国公司发起的针对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但这位人士还表示,“此次诉讼出现在朗科诉华旗案的二审结果即将下达之前,颇为耐人寻味。”关于本案的后续进展,请关注计算机世界的跟踪报道。(贾鹏雷)
计算机世界 2004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