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讯(记者 赖文忠 通讯员 郑华)明年4月1日及之后运抵日本的货物,其木质包装应在入境前按ISPM15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实施热处理或溴甲烷熏蒸处理,并在木质包装上加施除害处理标志。记者从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日本农林水产省不久前采纳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的国际植物检疫措施第15号标准(ISPM15),对其进口植物检疫法规进行了修订。
据悉,符合ISPM15要求的木质包装,入境时日方不再实施检疫查验;而未加施处理标志、或标志不清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则无论是否随附木质包装植物检疫证书,均需在入境口岸按程序接受日方检疫官的进境检疫查验。
福建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出口企业,尤其是木质包装用量较大的输日石材企业,应密切关注日方有关规定,提早准备,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