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东京2月27日电 记者林忠 日前,日本政府向国会提出了“散布放射性物质行为处罚法案”,并争取于本届国会获得通过。
这一法案第一次将以进行恐怖行动为目的、持有放射性物质及制造和持有能够生产放射性物质的相关装置等行为也作为处罚的对象,意图在核恐怖活动的“准备阶段”就加以遏止和打击;同时,该法案大大加强了对传播放射性物质行为的惩处力度,对假装持有放射性物质、进行恐吓和胁迫的行为也要给予严厉的处罚。
在日本现行的法律中,已有“核反应堆等的规制法”和“放射线危害防止法”,规定了对散布放射性物质行为的罚则,但这两部法律只是要求建有原子能发电厂的电力公司、有关放射性医疗的从业者等应对放射性物质进行妥善的管理,并没有把恐怖活动纳入对象范围。此次新提出的法案,将散布、传播放射性物质等犯罪行为的刑期,从原来规定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在量刑标准上,与罚则十分严厉的“化学武器禁止法”和“沙林毒气防止法”相同。
据报道,联合国2005年4月通过了《防止核恐怖活动条约》,日本政府于当年9月在这个条约上签字,这次提出的法案,也是为批准该条约必要的国内法准备。另外,到今年2月,仅有13个国家批准了这个条约,日本也打算通过提出该项新法案,为《防止核恐怖活动条约》获得更多国家的批准、并正式生效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