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近日正式致函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示将针对中国消费者投诉,对其售后政策作出切实可行的改进。这是昨日记者从市消保委获得的消息。
自去年开始,苹果公司的售后服务屡遭投诉,投诉焦点集中在两大问题:一是苹果售后针对送修的故障机器不予维修,直接换机,换机后保修期由原来的1年缩短为3个月;二是部分消费者反映苹果售后居然用“翻新机”代替维修。
对此,黄浦区消保委几经交涉,对方均以其“全球维修政策”为由,坚持己见。消保委认为苹果公司的售后服务明显“缩水”,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高傲的苹果并未正视中国用户的消费习惯和需求,有‘店大欺客’的嫌疑”。
就此,本报于2006年12月23日头版刊发了《苹果公司“全球维修政策”违反《消法》,消保委质疑iPod售后服务》一文。
在“3·15”来临之际,苹果公司总算放下了其“高傲的身段”,表示将就中国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作出切实可行的改进,逐一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以更好服务于中国消费者。
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表示,苹果ipod事件是跨国公司首次根据中国消费者的要求作出改进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