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日军“慰安妇”的8名中国海南岛女性要求日本政府道歉并赔偿1.84亿日元(约合1279万元人民币)一案,日本最高法院第3小法庭近日决定驳回原告上诉,维持一、二审判决。8名原告女性中有两人此前在提起上诉后去世。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虽然一审东京地方法院和二审东京高等法院均承认日军对女性实施了监禁和暴行,但一审判决称“即使发生损害赔偿请求权,也已过了请求时限”。二审也认为“《日中联合声明》放弃了个人的赔偿请求权,原告失去了索赔的权利”。
根据判决,8名女性在二战中被占领海南岛的日军士兵强行带走并反复施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