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媒17日报道,日本政府正在推进完善安保法制的工作,其中的重点就是对有关集体自卫权的相关法律进行修订,以便能够行使集体自卫权。修订的对象包括现行的《自卫队法》和《武力攻击事态对处法》。政府汇总并公布了这一系列法律修订案的全部内容。
根据公布的内容,日本政府将修订《武力攻击事态对处法》,把可行使集体自卫权的事态称作“存立危机事态”。
基于“行使武力的新三项必要条件”,日本政府对“存立危机事态”做出以下定义:与我国关系密切的国家遭武力攻击,由此威胁到我国存立、国民权利将遭颠覆的存在明显危险的事态。同时,为了对日方可行使集体自卫权的武力攻击进行明确的限定,日本政府决定将把对日本的存立形成威胁的武力攻击定义为“存立危机武力攻击”。
关于“行使武力的新三项必要条件”之一的“为保护国民没有其他适当手段”的这项内容,公明党要求政府在发生相应事态时制定的应对基本方针中写入没有其他适当手段,只能使用武力的理由,以防止出现不当行使集体自卫权的情况。日本政府决定采纳公明党的这一建议。
另外,鉴于公明党要求安保法制要确切反映政府的答辩等内容,因此政府基于迄今为止进行的国会答辩就“存立危机事态”的判断标准指出:如果不使用武力,国民是否会蒙受与我国直接遭受武力攻击同等的重大灾难,这是进行评估原则。
日本政府在17日举行的执政党协商中出示上述相关法律修订案的全部内容。完善安保法制的相关讨论进入法案审定这一最后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