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是世界上公认的教育公平程度较高的国家,早在100年前,日本就开始重视教育的平等与普及、教育设施的均衡配置、教学要求的全国统一、教师资源的定期轮换和学生就近入学等,这些举措均体现了日本的教育公平。
公平的特点
学校设施均衡配置
减小校际间差异
日本国立和公立的中小学校按学区划分,学校的整体水平和规模差别不大。通过中央财政及财政经费标准,努力使全国范围内的义务教育学校保持办学条件一致。每所学校都保证有一栋教学楼、一个运动场、一个体育馆和一个游泳池,尽量保持校际间不出现设施设备上的差距,追求学校办学条件的平衡。
公立中小学不设重点班
学生在同一起跑线上
日本在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全国统一、规范的教学要求,由文部科学省制定统一严格的教员人数、年级规模、课程设置等。公立中小学不设重点班,所有学校班级都执行统一的教学要求、课程设置、培养目标和教学方式,不追求所谓特别的教育目标。所有的中小学生几乎是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又几乎是无差别地发展着。
教师每7年
校长每5年轮换到其他学校
日本主要是在公立基础教育学校范围内实行教师定期流动制度,一个教师在一所学校最多连续执教7年就要被轮换到另外一所学校,包括城市的教师到农村学校去执教。日本还规定校长5年轮换一次,且不能在同一所学校连任。这既可促使校长积累治校经验,又能避免固定思维模式的形成,促进校长更好地管理学校。日本以这样的方式保证教师资源的持续均衡,也就保证了总体及各个学校之间教学水平的持续均衡。
通学区域制度
让学生不再为择校犯愁
日本自1968年开始推行“通学区域制度”,规定学生就读的公立中小学为学生所在通学区域内的学校。由于公立学校之间没有大的差别,家长和孩子不需为择校而犯愁,只需就近入学即可。日本的小学升初中实行真正的就近免试入学,初中升高中的考试方式则比较灵活,学生可以报考公立高中,也可以报考私立高中。错开的考试时间安排,也给了学生更多的选择机会。
公平的措施
制定完善的教育法规
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日本创立了一套保障教育公平的制度体系,层次分明、内容完备。《教育基本法》明确地把“教育机会均等”写进了法律条款,并规定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必须采取奖学金的办法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学习。《国家公务员法》规定教师定期流动。《偏僻地区教育振兴法》则规定,要对边远地区教育给予倾斜和扶持。
现行《学校教育法》还特别附带了一个决议条款,即凡设置公立初、高中一贯制中等教育学校的,一律不得变相成为“考试精英学校”。这些制度体系,不仅具有法律执行效力,同时也因其条款具体详细、规范明晰,便于整个社会学习宣传。另外,日本的教育投入一直保持着较高水平,近年来的投入金额也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普及平等的教育理念
日本社会普遍存在“平等”的儿童观,不论孩子还是家长他们都认为,只要刻苦努力去做某件事就一定会成功,如果不成功,那只能表示努力得不够。日本在义务教育中,普遍采用“平等”的教育指导和评价,如考试成绩主要是测量教师教学效果,而不是测量学生的学习;演讲和表演等活动是全班一起参加,角色由抽签决定……
教育公平中的“摇摆”
日本的这些措施,在推行教育公平、普及义务教育方面是成功的,对日本经济的发展和腾飞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随着日本社会走向国际化、多样化,整齐划一、公平一致的教育,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没有个性”、“填鸭教学”等批判。进入20世纪末,日本现行的公立中小学普遍存在教育荒废、旷课逃学、成绩低下等严重的教育问题,导致公立学校在教育质量方面的信誉下降,学生不愿上公立学校,公立学校产生了生存危机。因此,日本教育界提出在公立中小学实行择校制度。但日本的择校,更主要是为了体现在教育过程中尊重家长意愿、激发学校教育活力、促进学校的多样化和个性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