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地震灾区重建负担沉重 日本政府拟要求地方分摊
日本政府本月3日公布一项方案,将于2016年起由地方上承担1.0%至3.3%的东日本大地震重建经费,并在同相关地方政府交换意见后力争于今年6月正式敲定。
日媒称,日本政府将2011年度至2015年度定为东日本大地震集中重建期,确保26.3万亿日元全部由中央政府拨款开展重建。然而,从重建已取得部分进展及与其他地区的公平性角度出发,政府决定要求地方政府负担2016年度至2020年度的部分项目。
截至2020年度,地震灾区重建经费累计约6万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000亿元),据估算福岛县、岩手县和宫城县分别负担100亿日元、70亿日元和50亿日元,包括市町村的负担在内合计300亿日元不到。
日媒指出,灾区要求继续由日本中央政府全额负担的呼声依旧强烈,但也作出了部分妥协的声音,宫城县知事村井嘉浩称:“应采取现实的应对措施。”复兴大臣竹下亘3日在记者会上就此寻求理解,表示“向财政吃紧的市町村看齐,负担额已为最低水平。希望受灾地方政府安心致力于重建。”
此外,村落向高处转移等重建核心业务以及福岛核事故灾后重建等工作将继续全部由日本政府负担。最初考虑要求地方负担的太平洋沿岸三陆沿海道路也在地方的强烈呼声下由该国国库全额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