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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晒同人志照片也算侵害著作权?日本专业律师解答

作者:来源  来源:顺网动漫责编   更新:2015-8-26 11:04:37  点击:  切换到繁體中文

 


尽管受到TPP的影响,但世界最大的“同人志展卖会”C88(Comiket 88)依然保持空前的盛况完美闭幕。疯狂采购并在网上发图晒出大量“战利品”照片似乎已经成为展后约定俗成的现象,然而此时却有人发出质疑“网上晒同人本不算侵害著作权吗?”。对此问题,日本某律师现身说法……



日本网友晒出的大量同人本


对于网上晒同人志照片算不算“非法转载”是否侵犯“著作权”的问题,从属日本AVANCE LEGAL GROUP LPC的山岸纯、儿玉政己两位专业律师给予解答。“这个问题首先要考虑的有两点:(1)其是采用了已有漫画和动画的角色和设定作为题材的二次创作同人志、(2)没有使用这些题材的一次创作同人志。”


第(1)种的话因为是将已有作品的角色作为封面,所以即使随意拍照上传,“对同人志作者”侵权的可能性还是很低的。因为当人们看到这些照片的时候只会想到这个角色本身和原作,同时在封面上几乎看不到“同人志作者”的原创元素。这种同人志是以忠实再现原著为前提来让人产生购买欲,太多原创反而影响销售,简而言之具有这种特征的同人志即被判断为“缺少原创元素=不发生侵权”。所以网友们将这些同人志照片发到网上几乎不会造成对“同人志作者”的侵权。


而第(2)种因为是一次创作,即封面也是著作产物,所以随意上传这种照片就会有侵权问题发生了。然而要判断是否侵犯著作权,就和拍摄方法有很大关系了,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将“复制”原创作品定为侵权,不过这一条件又难以界定了,对于被拍摄的原创作品照片是否侵权,要看照片中能否明显体现出该作的“本质特征”。如果只将封面完整清晰的拍摄下来,被定为侵权的可能性就很高,然而若是与其他物品、背景、环境一起拍摄,就很难界定了。所以网上许多晒出的照片往往是人们在不同的地方、背景,将“战利品”混杂在一起拍摄,也就难以判定为侵权。



另外律师建议,虽然一般晒照很难被界定为违法,但是因为很多同人志涉及18禁和BL等内容的描写,晒出这种封面的行为也容易触犯“猥亵物品陈列罪”。而且,由于TPP的影响,也最好不要让同人志公众于世,更不要让其出现在原作者和出版方的视野里。说白了就是在不出现“完整单独”的封面照片情况下随便晒,同人志也可以随便搞,但是要注意低调,同时别因为TPP“非亲告罪”被人举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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