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 近日,记者从浙江宁波海事法院获悉,日前,亚洲最大、中国唯一的45万吨原油码头被日船撞击致损案,经三年半的艰难审理终于划上句点。法院最终判决肇事方伯尼日本有限公司、伯尼国际有限公司赔偿受损方宁波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称“实华公司”)5500万元人民币。
据悉,2012年5月18日11时16分许,日本籍船舶“高铃”(TAKASUZU)轮在靠泊宁波实华45万吨码头过程中,因船舶操作不当,与码头发生触碰,致使码头受损。该码头随即按港口行政机关要求停产。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设施使用的收益损失,按照停止使用前三个月的平均净盈利计算。但由于涉案码头系亚洲最大码头,正式对外开放首航次即发生事故,此前并无相关数据可参照。
日前,在办案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最终以人民币5500万元达成和解协议,并在协议书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