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产经新闻》9月12日报道称,日本大阪市立特别支援学校一位女教师因放言让失明的学生“看手表”、让腿有残疾的学生“站立实习”等多次言语不当,且指导培训后毫无改善,7月11日被大阪市教育委员会给予免职处分,以“欠缺公务员资格”解雇。报道称,大阪市教委给予的免职处分共有六起。以“能力不足”免除公务员职务的《职务处分法规》虽然之前就有,但因为公务员即使能力明显低下也很少有被免职的。因此,可能正是宽松的处理为公务员打造了乐土。
保护人递交意见书反映其“指导不当”
据大阪市教委称,该女教师曾在其他城市的特别支援学校任职,几年前被大阪市立特别支援学校任用。然而2015年1月,保护人与当地居民组成的学校协议会曾向校长递交意见书反映该女教师“指导不当”。
据悉,该女教师让失明的学生“看手表”,让腿残疾的学生站立实习,还让右手瘫痪的学生用左手拿热水壶,用右手打开壶盖,即使学生大声叫烫也不为所动。
学校方面曾对该女教师进行指导,但在毫无改善的情况下向市教委提出申请,市教委6月认定其为“指导不当”。
经过1年改善培训仍认为自己没有问题
虽然该女教师被认定为“不合格”,但因其是公务员并不能立刻给予处分。
大阪市人事办公室表示:“对公务员的处分按照法律规定,一定要公正,且如果不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不能给予处分。”《教育公务员特例法》中规定了对于“指导不当的教师”的认定、培训以及免职的相关安排。因此,首先要对其进行培训以得到改善,继续工作。
大阪市教委让该女性到市教育中心进行了约1年的培训。然而,在培训中本想让其反省对残疾学生的不当言语,该女教师却回答自己是“太粗心大意了”,且一直认为自己没有问题。于是,因“指导不当的情况得不到改善”,该女教师7月11日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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