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日,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与日本野村综研(NRI)金融市场论坛在北京联合举办了第七次“中日金融圆桌内部研讨会”,会议主题为“普惠金融的中日创新与实践”。会上,神户大学经济经营研究所教授家森信善分享了日本在金融监管 和信用保证制度上做出的改革创新。
家森信善指出,日本也在对政府担保制度进行改革,对中国或有启示意义。日本政府担保的比例非常高,约三分之一的中小企业都会利用信用担保制度。但是这一制度亟待改革,一方面因为这种信用担保制度给政府财政造成很大负担,另一方面,接受信用担保的中小企业经营并没有变好。
以下为家森信善在研讨会上的主题演讲:
日本金融监管的历程
从1990年到2010年左右,日本的金融厅以及它的前身金融监督厅,主要致力于解决不良债务问题。当时,日本国民对于金融监管当局非常不信任,认为其掩盖了很多问题,所以金融厅非常重视金融机构的坏账问题。以往,大家认为金融机构对于借款企业的财务审查比较宽松,所以就要求金融机构要更加严格审查企业财务内容。另外,从保护利用者的角度出发,对各个金融机构在遵纪守法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最终,不良债权比例下降。
当时对于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坏账,监管部门并没有像要求普通商业银行那么严。其实,如果按照正常财务制度,日本的许多中小企业可能都要归为不良债权的对象。
不良债权坏账比例有所下降,企业也重新走向了扩张的道路,金融监管的作用是如何变化的呢?金融厅归纳的传统方法的副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重形式,在信贷方面主要是重视有没有担保抵押。金融机构向监管当局汇报的时候更加注重制造证据。
二是集中于过去。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主要是对过去的反映,并不是对未来的体现。
三是集中于部分。过去,在金融机构的整体经营里,并不真正讨论重要的风险,而是集中于个别的资产审查。只追究个别的违法违规行为,而轻视查明发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及讨论需要采取的对策。
最近金融监管的改革方向是,金融机构要确立扎根于与客户共同创造价值的商业模式。一是金融机构要提供符合客户需求的高品质服务和金融产品,二是金融机构本身也要通过企业和国民资产的增长,保持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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